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我討厭我的包包

我現在自己用的是個很多年前在美國書店萬聖節贈送的透明塑膠提帶,防雨又防汗濕,襯個紙袋就防雜物外露,但常常情急之下找不到悠遊卡,或是手機響了半天,等翻出來時、對方不耐久候早已掛斷;老公更常擔心我抓了雨傘出來,其他的東西也散落一地而不自知。但是我一直沒心特別花在整理袋子這件事情上,雖然希望有機會能找個輕巧的多寶格背包或提袋好好整理一下,但可也不想買個名牌包自找麻煩,因為我曾有個朋友名牌包在公車上被利刃劃破,裡面沒啥值錢的東西,幾萬元的包包卻因此報銷,何苦來哉,成了包包的奴隸,就像買個千元或萬元手機套,裡面卻是一元手機(或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連電池都已斷貨的老舊機種),包包的意義究竟是什麼?這篇文章提供有趣的思考。

時報悅讀網/諾拉.伊佛朗(Nora Ephron)
(時報悅讀網「熟女拉頸報」http://www.readingtimes.com.tw/ReadingTimes/ProductPage.aspx?gp=productdetail&cid=rtcf(SellItems)&id=CF0133&p=excerpt&exid=38102)

我討厭我的包包,真的很討厭。如果你是那種認為包包是個好東西的女人,就用不著讀這篇文章了,因為這篇文章對你沒有用。本篇是為那種討厭自己的包包,不會整理包包,知道包包會顯示出自己對家事漫不經心、做事毫無章法、東西老是捨不得丟,而且永遠應付不了那些繁複配件的應盡義務(像是必須跟衣服搭配之類的)的女人而寫的。這也是為那種包包總是一團糟的女人所寫的,她們的包包可能有黏撘撘的涼糖、一顆止痛劑、掉了蓋子的口紅、品牌不詳的護唇膏、一段煙頭(儘管已經戒煙十年了),還有從包裝盒散落出來的衛生棉條、去年十月到英國旅行剩下的一枚英國錢幣、一張早已忘了是去哪裡的登機證、天曉得從哪兒來的旅館鑰匙、漏水的原子筆、完全無從考證到底用過沒有的面紙、刮痕累累的眼鏡、放很久的茶包、從支票簿上脫落的幾張皺巴巴的個人支票,上面還沾了污漬,最後還有一把似乎是用來刷銀飾的舊牙刷,刷頭上的蓋子也遺失了。

這篇文章也是為那種到了七月中旬才想到自己還沒買到夏季皮包,或是大冬天卻還揹著草編袋子的女人寫的。

這篇文章更是為那種發現皮包價格貴得嚇人的女人所寫的。一個包包可能要價五、六百美金,更別提超炫的柏金包,那可要上萬元美金,但你還一點邊都沾不上,因為你根本擠不進預購名單。預購名單哪!竟為了一只皮包!價值上萬元的包包最後還不是塞滿了已經軟掉的爽口糖!

這篇文章還是為了那種,簡單地說,已經了解你的包包能夠以某種可怕的方法來呈現出你的本性的那種女人寫的。要不是路易十四沒有笨到去用包包,那他很可能會說這句話:「朕即包包」(Le sac, c’est moi)。【註:路易十四的名言為:L’etat c’est moi(朕即國家)】

許多年以前我就知道自己不擅於使用包包。有好一陣子,我都想辦法不要用包包。我是個自由作家,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待在家中。我用不著揹著包包走進我的廚房。外出的時間通常是在晚上,我經常只是在口袋中塞一只口紅、二十美元與一張信用卡;其實一個晚宴包也大概只能塞進這些東西而已。這個方法讓我省下不少錢,因為我用不著買晚宴包。但除非你是馬克思主義者(反資本主義者),否則你不會懂晚宴包為什麼要比一般包包貴那麼多。

不過遺憾的是,有時候我還是得離開家,而且不能只帶那麼一點東西就走。我的解決方法,就是去買一件有大口袋的長外套。我知道這樣做是把外套當成包包來用了,但還是比拎一個包包要好。不管什麼辦法都比帶個包包好。

因為只要有包包,就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一開始是個小包包,你向自己承諾一定要乾淨整潔,你發誓這次絕對不會重蹈覆轍。你從必要的東西開始著手:小錢包,以及幾樣收在全新耀眼的化妝包中的化妝品,而這種化妝包就是你那些厲害的朋友在用的那種,她們一次可以應付兩個包包。但是不到幾秒鐘,你的包包裡又裝滿了生命的殘骸。化妝品不知道為什麼從耀眼的化妝包中跑出來了(好吧,你忘了拉上拉鍊);零錢也從小錢包裡溜了出來(好吧,你忘了扣上零錢袋的釦子);信用卡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好吧,買了防曬霜之後,你忘了把信用卡塞回錢包裡;而現在防曬霜的油脂已經將皮包的襯裡染髒了,因為你開上時速七十哩的高速公路時,在手上擦了防曬霜,結果卻忘了蓋上蓋子)。更離譜的是,皮包裡絕大的空間,都被儲存了你的地址簿與行程表的高科技產品給佔據了;當然有時你的高科技產品並沒有存下什麼資訊,因為電池早已沒電了。另外還有半瓶水,以及你從飛行途中節省(存)下來的一些零食,以防肚子餓時,會莫名其妙想吃一片像塑膠般的起司蛋糕。或者你還可能把運動鞋放進包包裡。是的,老天,還真塞得進去。在你不知不覺中,包包已經重達九公斤,而你因為經常拎著包包到處亂走,結果得了滑囊炎(註),嚴重到必須開刀治療。你擁有的一切都在包包裡,光憑你的包包就能把哥薩克戰士打跑。但是打開包包,你卻什麼也找不到。你的皮包是一個大黑洞,塞滿了你花很多時間四處搜集的東西。用手電筒可能會有點幫助,但是如果你把手電筒放進包包裡的話,那就別想再找到了。

解決辦法是什麼?我不再是一個每天待在家中的自由作家,我需要一些東西。我需要一些工作用的東西;我需要化妝品來遮瑕;我需要一本書來陪伴我。說來悲哀,我就是需要一個包包。我花了很長的時間尋找答案。就像那些好萊塢的女人全心投入猶太祕教、山達基教或瑜珈一樣,我閱讀所有關於包包的文章,希望這些文章能解救我脫離苦海。我曾經想過,或許解決之道就是不要只用一個包包,而是兩個。所以我想辦法使用兩個包包,一個放個人的東西,另一個放工作用的東西。(是的,我知道,另一個包包通常稱作公事包。)這樣的系統對大多數人都有效,對我卻沒效。原因很明顯,我在前面也已經說過:我不是一個很有組織力的人。另一個解決辦法是,儘量買一個很昂貴的皮包。這是有理論根據的,人家說買一個昂貴的皮包會激勵你改變自己的個性;但這對我也一點效果都沒有。我還買過普拉達風格的半登山包,不過我買的時候已經褪了流行,而不管我怎麼揹,怎麼看都像喜馬拉雅山上的雪巴人。

然後,有一天,我來到巴黎,身邊的一位朋友宣稱此行的目的就是要買一個凱莉包。或許你已經知道什麼是凱莉包了,但我可不清楚,我從沒聽過這種包包。什麼是凱莉包?我問道。我的朋友不可置信地看著我,好像我已經在洞穴裡睡了幾世紀一樣。她解釋說:凱莉包是愛馬仕出品的名牌包包,最初是一九五○年代生產的,因為葛麗絲.凱莉而出名,後來這種包包就用她的名字作稱呼了。這是經典皮包,價值等同於全世界最完美的一串珍珠。這種包包還在生產,但我的朋友並不想要新的包包,她要一個舊包包。她聽說在跳蚤市場有一個小販,手頭有幾個這種包包。跳蚤市場要到週末才有,所以我們花了好幾天吃喝玩樂,四處觀光,而這一切(至少在我朋友的心中)都只是那場主戲的前奏曲而已。那個皮包要價多少錢?我問道。當她告訴我價錢時我倒抽了一口氣:大約三千美元!三千美元買一個舊皮包?還要再加上(如果你跟我一樣精打細算的話)飛機票?

最後,我們總算到了跳蚤市場,凱莉包果然等在那裡。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看著那些我媽媽年輕時帶的包包,裡面什麼也裝不了,還硬梆梆地掛在朋友的手臂上。或許我對包包不在行,但是我知道,只要有任何一種硬梆梆的皮包掛在手臂上(而非肩上),你就立刻老了十歲,而且還會讓你的半邊身體僵硬起來。在現代社會裡,你的手臂必須要能保持靈活。我不是小題大作,但是一個包包(就像高跟鞋一樣)會妨礙你四肢的靈活運動。這也是為什麼男人不可能流行拿包包的原因了。如果你有一隻手必須緊抓著皮包,這表示你沒辦法再用手去做其他所有刺激的事情了,像是衝鋒陷陣突破人群、將手臂繞在心愛的人肩頭、爬上塗油的竿子奪標、瘋狂揮手招計程車等。

總之,我的朋友買了凱莉包,價格是兩千六百美元。皮包的顏色並非她的最愛,但是外型仍然完好如初。當然立刻要想辦法做好防水準備,因為只要一淋到雨,立刻就會損失一半的價值。防水措施?淋到雨?我還從沒想過要擔心皮包被雨淋到的問題,更別提什麼防水措施。在那一刻,我又想到母親並沒有教導我有關皮包的所有知識,我幾乎要自憐起來了。不過午餐時間到了。

我們兩人來到了一家小飯館,凱莉包就放在桌子的正中央,就像是一個小小的聖壇,象徵著購物的勝利。然後,外面竟下起雨來了。我的朋友眼中含淚,雙唇緊閉。事實上,說得坦白一點,她的雙唇就像皮包一樣鼓起來。當時傾盆大雨,她的凱莉包還沒經過防水處理。她情願整個下午坐在那裡等雨停,也不願意冒險讓皮包到外面沾上濕氣。當時我的感覺是她跟她的凱莉包好像就要在那兒坐上一輩子。好像幾百年過去了,雨還是下個不停。她會變老(不過凱莉包永遠不老),最終,她和她的包包會蛻變成一座雕像,象徵過於在意包包的女性的下場,就像聖經上羅得的妻子變成鹽柱的現代版。她的事跡會被編入鄉村歌曲,被寫成寓言。在那一刻,我不再關心我的皮包了,我徹底放棄了。

我回到紐約,為自己買了一個皮包。嗯,其實算不上皮包,只是個袋子,絕對是我這輩子擁有最好的一個袋子。袋子是紐約地鐵卡的標準色:黃色(確切來說是計程車的黃色)與藍色(最可怕的那種藍,皇家藍),所以跟什麼都配不起來;但就更深的層面看來,怎麼配也都可以。這個袋子是塑膠做的,所以完全防水;此外,跟任何季節都搭不上邊,所費不多(二十六美元),而且恐怕這輩子都不用換包包了,因為這個袋子看起來堅固無比。更重要的是,這個袋子完全跟不上流行,所以也絕不會褪流行。

我承認,這個袋子並非萬能。在某些特殊場合,我還是不得不用其他包包,也就是我痛恨的那種包包。但是,大多數時刻,我都揹著那個地鐵包到處跑。而且不管我走到那裡,人們都會跟我說:「我好喜歡這個包包,你在那裡買的?」我會告訴他們,我在中央車站的交通博物館買的,而且這筆費用將會用來讓已經十分優良的紐約地鐵服務更加進步。就我所知,他們聽了也都去買了這種包包。或許也有人沒買,不過無所謂。重要的是我很快樂。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一來還以為看錯了,這跟Lucy之前挑文章的風格差真多,我以為這包包能裝蒸餃:P。但好有趣喔~~

Lucy 提到...

我頗愛這本書
該會買來讀吧
因為也到的脖子鬆弛的熟齡啦